4女以“送我回家”为由伙同3男抢劫,一人被判5年其余皆获刑10年以上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沐杉通讯员穗法宣)青春美女在酒吧交友,以让对方送自己回家为名将其骗至出租屋后,几名大汉窜出来拳打脚踢,抢走所有值钱的东西。昨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7人中有4名是女性,最小的21岁,最大的23岁,3名男性也都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
女子色诱男带回家抢劫
据悉,2005年10月3日晚,杨雪、杨娇、陈阳3名女子在环市路一家酒吧喝酒时,认识了黄某等3人。次日凌晨3时许,杨雪、杨娇、陈阳以让对方送自己回家为由,先后将3男子骗至荔湾区添祥街一出租屋内,事先埋伏在屋内的吴家胜等人趁机将其捆绑、蒙眼实施抢劫,事后还对抢得的银行卡进行提款或透支,非法取得人民币共计11.5万余元。
一日作五案皮带也抢走
此后,该团伙继续如法炮制,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间,在广州市四处作案,广州一些著名的酒吧都是他们的“狩猎”场地。最疯狂的一次,吴家胜等人一日内连续作案5次,先后将5名男子诱骗至荔湾区芳村大道一出租屋内实施抢劫,将受害人的现金、手表、手机、存折、银行卡搜刮一空,甚至连皮带也不放过。
该团伙7名成员疯狂作案13起,23名男子遭劫,其中仅第一被告吴家胜就抢劫财物高达41万元。
劫犯听判决有哭也有笑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7人行为均构成抢劫罪,遂判处吴家胜、易微微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其他被告人除杨娇被判处5年外,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听到法官对自己的宣判时,吴家胜竟哈哈大笑,当即表示不会上诉。而黄小梅听到判决结果则失声痛哭。
据了解,除黄小梅和梅克林坚持要上诉之外,其他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