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将惠及自由职业者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昨日公布的于下月15日起实施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比例等进行规范和统一。昨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公积金监管办相关负责人,就此《办法》进行解读。
公积金管理政策首次全省统一
政策: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读:“这是首次将河北各地市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化。”河北省公积金监管办相关负责人说,原来河北省并没有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一些规定都是附加在其他政策中,而且各地市执行的标准也不完全统一。此次统一后便于全省管理,与原来政策相比并没有新的变化。
农民工也可缴存公积金
政策: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读:原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强调的是有户口、有单位的在职职工,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所占城市人口比例逐渐增大。根据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内容,有效缓解农民工购房压力。
公积金政策惠及自由职业者
政策: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持身份与居住证件、合法收入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等手续。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按其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解读:针对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一些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管理账户,方便其缴存。不过一般没有贷款目的的上述群体主动缴存公积金的并不多。
每个职工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政策: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解读: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太多了不便管理。职工变更新单位,其原单位账户将予以注销。河北各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执行“30日”规定,促使单位积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最高10%
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中,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